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國家旅游科技示范園區
評估工作的通知
北京市、河北省、山西省、內蒙古自治區、遼寧省、黑龍江省、上海市、江蘇省、浙江省、江西省、河南省、廣東省、四川省、貴州省、陜西省、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廳(局),各國家旅游科技示范園區:
為加強和改進對國家旅游科技示范園區(以下簡稱“示范園區”)的管理,完善日常監督和跟蹤評估問效機制,根據《國家旅游科技示范園區管理辦法(暫行)》第十一條、第十二條的規定,文化和旅游部決定開展示范園區評估工作?,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評估范圍
評估范圍包括2021年第一批、2022年第二批共19家示范園區。
二、評估程序
評估工作按照自評估、初評和現場考察、確定評估結果的程序進行。
?。ㄒ唬┳栽u估
示范園區填寫自評估報告,經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審核后報送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。
?。ǘ┏踉u和現場考察
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組織專家組對示范園區進行初評。根據自評估報告和初評情況,明確現場考察的范圍和重點。現場聽取示范園區負責人工作報告,審查證明材料,考察示范園區運行情況。
?。ㄈ┐_定評估結果
文化和旅游部組織對初評和現場考察情況進行綜合研判,形成評估結果。
評估結果分為優秀、合格、限期整改三種。評估結果為優秀的示范園區,將予以集中宣傳推廣;評估結果為限期整改的示范園區,可給予不超過1年的整改期,期滿后文化和旅游部將組織專家組以現場考察的方式進行復評。
三、評估材料報送要求
請各示范園區于12月30日前填寫自評估報告,經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審核后,將紙質版報送至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,電子版發送至指定工作郵箱。
四、聯系人及聯系方式
聯系人:但樂 010-59882114
通信地址: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大街10號
工作郵箱:wlbkjskjcdl@163.com
郵編:100020
特此通知。
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
2023年12月8日